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列强在重庆设立领事馆

文∶杨耀健
2017-05-04  来源:区政协办  责任编辑:区政协办

英国领事馆(渝中区领事巷)
 

日本领事馆(渝中区大井巷)

英国充当急先锋

19世纪下半叶,西方列强大举入侵中国。由于在鸦片战争中接连失利,此时的清政府,迫于压力,规定今后将“夷人”改称“洋人”,“夷务”改叫“洋务”。设立总理衙门,管理一切对外事务。其对外政策,已由闭关锁国到被迫局部开放口岸,由奋起还击到避免开战,由伸张主权到割地赔款,由蔑视外国到学办洋务。

然而,清政府绝不希望洋人进一步蚕食腹地。但英国急于立足重庆,向西南地区扩展势力。
早在重庆开埠前,英国就多次向清政府提出在重庆派驻领事的要求。l869年5月,英国政府指派驻汉口领事沿川江至重庆进行实地考察,提出开埠重庆的要求。

1876年,英国公使威妥玛向清政府提出向重庆派驻领事,清政府以重庆非中外通商口岸为由加以拒绝。但英国并不死心,在该年8月的中英烟台谈判中,威妥玛再次要求将重庆列为通商口岸,同时派驻领事。清政府谈判代表李鸿章,以6月谈判中双方已商定重庆暂不作为对外通商口岸为由加以拒绝。但在9月清政府被迫签署的《中英烟台条约》中,却添加了“四川重庆府可由英国派员住寓,查看川省英商事宜”的条款。由于未明确“派员”的身份,这就为英国在重庆开埠前就派驻领事找到了借口。

《中英烟台条约》签订后,威妥玛立即派倍伯尔作为英商代理人常驻重庆,任期四年。所谓的“驻寓官”借此机会遍访四川,调查土产,考察民情风俗,积极为重庆开埠和设立领事馆作准备。

1882年、1884年,英国政府先后派贺西、谢立三为驻渝领事,到重庆执行英国政府的指令,履行领事的相关职责,只因没有法律依据,未能在重庆正式设立领事馆。
《渝报》事后追记道:“英国驻劄重庆委员数人,复于川滇黔三省打探富源及交通情形,与重庆之商务,曾屡作考查报告于世。开埠之议,遂甚嚣尘上。”

第一个驻渝领事馆

1890年中英《新订烟台条约续增专条》的签订,使英国取得了在重庆开埠的特权,也使英国取得了在重庆正式建立领事馆的法律依据。签订不久,英国就迫不及待地在重庆方家什字麦家院(今重庆宾馆附近)正式建立领事馆,1900年后迁到领事巷,任命禄福礼为英国首任驻重庆领事。

这是西方列强在本埠设立的第一个领事馆,其管辖范围不仅局限重庆,还包括四川全省,并扩展到贵州地区。其主要任务是按照英国政府指令,管理四川的事务。通过英国在重庆的洋行、教堂、学校、医院,以及商人获取情报,集中到领事那里,修订提炼后,定期向英国政府报告。

英国对中国的什么都感兴趣,政治、军事、地理、人文,首先是经济方面。在英国领事禄福礼初期的报告中,这方面的篇幅最多。他写道:“在重庆,似乎没有人因为怕火而反对使用煤油。”“四川人对火柴、闹钟、蜡烛、铁皮保险箱以及更多非日常必需品的奢侈品,表示欢迎。”

英国领事出行,乘坐八人抬绿呢大轿,由中国官兵护卫,前面还有人鸣锣开道,市民必须回避。后勤供应,由北京大使馆按月划拨,经武汉溯江送达,物资包括面粉、砂糖、葡萄酒、香烟,还有《泰晤士报》。通讯联络靠发电报及邮件。

列强接踵而至

第二个在重庆设立领事馆的是法国。1896年3月,法国在城内二仙庵设立领事馆。法国政府任命原驻汉口副领事哈士为其驻重庆首任领事,其管辖范围极广,凡四川、贵州、甘肃、新疆、青海、西藏等省的事务,均在其管理范围之内。法国还在南岸建立水师兵营,公然测量川江航道,绘制地图。
1895年签订的中日《马关条约》,规定日本可以派遣领事官在重庆等开埠城市驻扎。据此规定,日本首任驻重庆领事加藤义三于l896年5月抵达重庆,同月即在小梁子五公馆设立了日本驻渝领事馆,后迁大井巷。

1895年7月,美国传教士赫斐秋等向清政府提出了在成都设立代理领事的要求,未获批准。后经交涉,l896年12月,美国在重庆城内的五福宫设立领事馆,以斯密特为首任驻渝领事。但因为他不常驻重庆,故其领事职责,或交汉口总领事署代理,或托英国领事馆代办。
到20世纪初,德国也将其侵略势力伸入重庆。l904年,德国正式在重庆设立领事馆,办理川省一切交涉事宜。德国领事馆初设蜈蚣岭,后迁通远门领事巷。德国驻渝领事馆成立之初无领事,只有2名副领事,其中米雷尔常驻重庆,负责处理日常事务。另一副领事卜思驻成都,有事随时商议。
列强纷纷在重庆设立领事馆,是帝国主义侵略中国,争夺重庆的结果,标志着西方势力从中国沿海和长江中下游地区,推进到了长江上游的腹心地带。此后,英国永租城内打枪坝,日本租借长江南岸王家沱。重庆沦为半殖民地。

(作者系重庆市文史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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